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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知识

1999-02-02 来源:光明日报 杨志清 我有话说

许多人把欧盟与欧共体视为一码事,认为马约通过后,欧盟已经取代了欧共体,或者说欧共体已经转化为欧盟。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。

欧盟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组织形式,既不是一般的国际组织,也不是一个超级联合政府,而是欧洲15个主权国家的联盟。

1991年通过的马约宣告了“欧洲政治和经济货币联盟”(简称欧盟)的诞生,明确规定欧盟是建立在共同体、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、内政和司法三根支柱之上的。这里说的共同体就是50年代成立的“欧洲煤钢共同体”、“欧洲经济共同体”和“欧洲原子能共同体”。这三个共同体统称为欧洲共同体,简称欧共体。内部统一大市场和经济货币联盟都属于欧共体范围内的问题。除共同体事务外,欧盟还有第二、第三根支柱,但这两个范畴的问题目前还只是各成员国政府之间的合作,由代表各成员国的理事会讨论决定,欧共体委员会在这两个方面的作用还很有限。这也是欧盟为什么要任命一位“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先生(或夫人)”高级代表,而不把这一任务交给欧共体委员会的原因。

准确地说,以桑特为首的委员会是欧共体委员会;斯特拉斯堡的欧洲议会是欧共体议会;各国向布鲁塞尔派出的是驻欧共体使团。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前几年把“驻欧共体使团”改为“驻欧盟使团”,欧共体认为是不适当的。从法律角度看,同国外有权签定条约、协定的是具有超国家性质的欧共体,而不是欧盟。所以,去年12月22日签署的“中欧科技合作协定”,是中国和欧共体之间的合作协定,而不是中国和欧盟之间的协定。

复杂的是,欧盟理事会同时也是欧共体理事会,欧共体委员会有时也就第二、第三支柱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,比如近几年欧盟的几个对华关系政策文件首先都是委员会提出来的。简单地说,欧盟包括的范围要比欧共体更广,欧共体是欧盟的一个部分。

三根支柱既分开又交叉,使得理事会、委员会和议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也相当特殊:

由各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组成的欧盟首脑会(也叫欧洲理事会)主要是决定欧洲建设(包括三根支柱在内)的大政方针,具体决策的则是各成员国部长组成的部长理事会。在欧元正式启动后,财长理事会的作用明显上升。现在,人们一般都把这些部长们的决策会议称为欧盟理事会。

委员会是三大机构中最为庞大的一个机构,20名来自各成员国的委员(德、法、英、意、西5个大国每个国家有2名,其余10国每国1名)领导着26个总司的16000多名工作人员,每年行政开支约25亿欧元。委员会在欧盟第一支柱,即共同体事务上行使着某种超级政府的职能,负有所有法律规章的唯一提议权、条约的执行权、日常事务的管理权三重任务,但对第二、第三支柱的问题只有一些提议权。

由626名议员组成的欧共体议会,根据政治倾向组成8个党团。占有214个议席的社会党和占有202个议席的人民党是两个最大的党团,分别代表了左右两大政治潮流。议会的主要权力是预算权,同时也参与部分决策。根据条约规定,议会对委员会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行监督和惩罚,即拒绝批准开支结算、不信任表决、上告欧洲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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